新聞刊登不實徵才廣告 最重可罰150萬元 工作內容、薪資等 均應與實際狀況相符 FWA 編輯部 2 年 ago share【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3年4月19日臺北報導】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提醒,事業單位刊登徵才廣告,應留意工作內容、薪資條件等事項是否與實際狀況相符,若有不符,將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規定,最重可處150萬元罰鍰。求職者如發現不實廣告,亦可檢附佐證資料,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 日前勞動局接獲投訴,有公司刊登月薪…<詳全文> 想了解更多資訊?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