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劉達寬七月廿二日臺北報導】立院15日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第54條修正案,明定勞雇雙方得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不過有媒體報導將修法解讀為雇主不得強制年滿65歲勞工退休,若想強制勞工退休,須以資遣方式辦理。對此,勞動部澄清,退休與資遣是不同制度,即使新規上路,若勞資雙方未能協商合意延後強制…<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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