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七月十九日臺北報導】現行規定,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勞工例假停休,需在該事件結束後7日內補假休息,但日前有工會反映,實務上無法在7日內補休,希望能有彈性放寬;對此勞動部函釋,在工會同意,或團體協商有明定情況下,同意勞雇雙方可以將補休往後安排,不過最遲仍需在突發事件工作結束30日內…<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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