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1年1月11日臺北報導】現行勞動檢查法第22條規定,執行勞動檢查時應告知雇主及工會,不過根據勞動部107年所做函釋,其「工會」應為「企業工會」;109年12月28日函釋更指企業…<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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