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二月二日臺北報導】臺南市政府勞工局2月2日公布111年違反勞動基準法前五大排行榜,全年總計裁罰逾3千萬,違法樣態以「加班費未依規定給付」、「出勤紀錄未詳實逐日記載至分鐘為止」居多,分別佔17.04%、14.57%。勞工局提醒,雇主使勞工加班,應依規定給付加班費,並留意工時上限,確保…<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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