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2 年 8 月30日臺北報導】具原住民族身分之勞工,於所屬族別歲時祭儀當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第39條規定,雇主應予放假且工資照給。
勞動部提醒,原住民族持原住民族別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可依其本人、其父母或配偶之所屬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中,任擇一日放假;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是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依內政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4條規定,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一日,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期,由原民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公告。
原民會已公告「111年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目前原住民有16族,各族歲時祭儀放假日都採用「一定期間」的形式,便利族人彈性選擇放假日期,例如,阿美族豐年祭日期是訂在7月1日至9月30日,只要憑原住民身分證明如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就能跟雇主申請放假一天。
另外,跨族通婚已是原住民族社會常態,原住民族可從本人、父母或原住民配偶的所屬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中,任擇一日放假。例如有位排灣族的族人朋友,爸爸是布農族,媽媽是排灣族,配偶是卑南族的話,這位族人朋友可從排灣族、布農族或卑南族歲時祭儀日期中,擇一日放假。
黃維琛指出,具原住民族身分之勞工,於所屬族別歲時祭儀當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第39條規定,雇主應予放假且工資照給,不受該歲時祭儀是否實際舉辦而影響,至於歲時祭儀因疫情關係,致實際舉辦日期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日期(期間)不同者,經勞雇雙方協商調移至實際辦理日期放假,也是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