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2 年12 月23日臺北報導】為鼓勵失業、待業的中壯年勞工積極參加職訓課程,訓後利用所學重返職場,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推出「職前訓練穩定就業獎勵金計畫」,自112年1月1日起,只要是設籍新北市年滿30歲以上的勞工,參加新北勞工局辦理的職前訓練課程後,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並符合勞保投保薪資等條件,即可申請1萬元獎勵金。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新北市勞動人口超過206萬,失業率約為4.1%,加上受到COVID-19疫情、通膨的衝擊,許多產業也紛紛轉型或調整工作型態。由於主要負擔家計的30歲以上中壯年勞工,極容易受到市場變化而面臨失業、待業的困境。為鼓勵失業的中壯年勞工提升職業技能,並順利返回職場,特別推出「職前訓練穩定就業獎勵金計畫」,協助中壯年勞工迎接疫後時代。
職訓中心指出,凡設籍新北市1年以上並年滿30歲的勞工朋友,參加新北勞工局辦理的職前訓練課程,結訓後90日內加入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且投保薪資等級達第4級(112年為30,300元)以上,並受同一投保單位連續僱用從事與參訓職類相關聯之工作滿3個月,即給予「穩定就業獎勵金」1萬元。另為避免獎勵資源重複,排除適用青年就業獎勵、缺工就業獎勵等特定對象。相關課程資訊可電洽(02)8969-2150,或上「新北勞動雲-職訓補給站」(https://ilabor.ntpc.gov.tw/cloud/VocTraining)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