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九月十八日臺北報導】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表示,國慶日為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應放假之日,雇主應使勞工休假且工資照付,或經勞工同意調整其他休假日期,如徵得勞工同意於國定假日出勤者,應加發1日工資。部分工時勞工若國慶日當天是原本已排定出勤的工作日,雇主應使勞工休假且工資照付,若當天原本未排班出…<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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