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五月三日臺北報導】配合外國中階技術人力上路,疾病管制署公告修正「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增訂第三類外國人,即中階技術人力相關健康檢查作業規範。 包含入國後三日內健檢以及聘僱許可生效日起滿6個月、18個月及30個月的定期健檢均與一般藍領移工相同,雇主在…<詳全文>

想了解更多資訊?

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

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