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3年5月10日臺北報導】為吸引外籍專業人才來臺工作,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20條規定,外國特定專業人才首次核准來臺工作,居留滿183天且薪資所得超過300萬元的課稅年度起算…<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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