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從事林業移工 雇主依法辦理勞保與災保 林業自然人雇主持雇主認定函成立投保單位 FWA 編輯部 1 個月 ago share【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三月四日臺北報導】勞動部指出,從事林業之自然人雇主,如有引進移工,可持由農業部核發「林業工作申請引進外籍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函,向勞工保險局申請成立投保單位,為所僱用的移工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長陳美女說明,有「自然人雇主」因有聘僱5名移工及多名本國…<詳全文> 想了解更多資訊?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