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九月十日臺北報導】自111年11月30日起,新購置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必須依規定登記、領牌並投保強制險才可上路,並給予既有車輛兩年的緩衝期。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微型電動二輪車須於113年11月29日前投保強制險完成,並至公路監理機關驗車、領牌懸掛,如未依規定辦理而上路行駛,將對車主處…<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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