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部2025年10月15日綜合報導】臺北市區監理所表示,請車主行駛上路前,記得檢查愛車有無投保強制險,如未投保,經公路監理機關執行路邊稽查或警察機關執行交通勤務,或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併同舉發者,將由公路監理機關處以新臺幣75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未投保且肇事者,處以新臺幣9,000元以上3萬2,000元以下罰鍰。
該所表示,倘車主於保險期間屆滿逾6個月,仍未繼續辦理投保,屆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註銷其牌照,該車除了無法行駛於道路外,仍得支付更換牌照費、驗車費及行照費等相關規費,得不償失。
該所提醒車主,如有在外地求學、工作或搬家等情事,請主動通知產險公司辦理地址變更,以免漏收續保通知。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該所亦有雙語服務),電話(02)27630155轉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