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1年11 月29日臺北報導】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1月29日初審通過《就業保險法》第19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若扶養無工作收入父母也可加領津貼,每一人得按月平均投保薪資10%加給給付或津貼,最多計20%;另長期照顧安排假因意見不一,勞動部承諾三個月提相關預算方案報告,相關草案擇期再審。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1月29日安排審查性別工作平等法和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台灣邁入高齡化社會,多位立委都提到民眾的長照需求,民進黨立委黃秀芳、劉建國和國民黨立委蔣萬安等,分別提出增訂《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1條之一修法版本,新增法條給予照顧者可申請90天至2年不等的留職停薪,其中30日得請領照顧津貼。

立委蔣萬安指出,如果勞工有長照需求,可申請不超過90日的留職停薪,其中30日可請領照顧津貼;台灣已是高齡化社會,勞工照顧家中長輩時間持續增加,勞動部應更積極修法、溝通業者,不是以企業反彈為由消極反對修法。

立委賴香伶則建議,長期照顧津貼由就保基金支付,目前就保費率是1%,其上限是2%。

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勞工雖認為長照安排假有助處理臨時突發狀況且能親自照顧家人,但若沒有薪資和津貼補助作為配套,也會影響勞工申請意願,修法牽涉範圍廣泛,須考慮台灣以中小型及微型企業為主,以及津貼的穩定財源,同時須配合衛福部長照政策,勞動部將於三個月內提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