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指派外籍看護跑腿 雇主將挨罰 從事非照顧事務已觸法 最重15萬元 FWA 編輯部 1 天 ago share【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5年10月2日報導】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雇主指派從事許可以外工作的比例逐年增加。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提醒雇主,若安排所聘僱的外籍家庭看護工外出代為採買、繳水電費等非被看護者…<詳全文>想了解更多資訊?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