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劉達寬2025年9月18日報導】為有效監管水環境,環境部推動廢污水數位轉型,預告修正「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本次修正主要透過數據化管理及加重業者責任,杜絕數據造假,為守法業者創造公平競爭環境,影響包含石化、造紙業等123家業者與園區。

修正重點包括強化智慧化的數據監測,新增每日許可核准排放量達1萬公噸以上之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管制對象為管制對象,要求其於廢污水處理設施及進流處等關鍵點,設置獨立專用電子式電度表及水質、水量傳輸設施,並連線傳輸數據。此舉將使管理從被動轉為主動,有效預測並節省人力與能源。

水保司長王嶽斌說明,由於自動監測具有高度專業性,業者或單位多委託系統商或監測商處理,因此也加重對相關廠商的監督。新增「自動監測設施服務機構」定義,並要求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須登載委託監測服務機構資料。

若監測服務機構受委託期間有查獲數據虛偽不實或造假紀錄,致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遭處分確定,主管機關將公開該機構名稱,並強制其更換委託業者,以強化環境責任。

王嶽斌表示,相較於傳統監測技術,採用中介收集器等方式恐有數據失真的狀況,因此規範精進廢污水自動監測連線傳輸方式,導入統一通訊介面與格式,並建立原始數據直接傳輸機制,確保每一筆數據真實可靠。

新規設有緩衝期,預計最晚於2028年底才全部上路。屆時若未依規裝設完成,反水污法18條,依同法46條裁罰至少萬元以上,通知限期補正或改善,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