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3年6月15日臺北報導】為保障工讀生勞動權益,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將啟動一年一度的青春專案,針對200家僱用青少年打工的事業單位進行勞動條件檢查,受檢對象包含餐飲業、批發零售業及物流業等業者,其中工資、工時及例假等均列入此次勞動檢查重點。
勞動局表示,無論是全時或是部分工時的工讀生,皆與一般勞工無異,因此雇主須遵守勞動基準法有關工資、工時及休假等規定。依勞基法規定,勞雇雙方得議定每月工資,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自今年1月1日起,按月計酬者,每月基本工資為2萬6,400元;按時計酬者,每小時工資不得低於176元。工時方面,工讀生如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休息,且每日正常工時不得超過8小時,正常工時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如有加班情形,須依法定倍率計算其延長工時工資。另外,工讀生與一般勞工相同,每7日中應有2日休息,1日為休息日、1日為例假日。
勞動局呼籲,暑期將屆,事業單位僱用暑期工讀生時,應注意工讀生的勞動條件是否符合規定,避免發生超時工作、未依規定給付薪資及加班費等情事,如在勞動檢查過程中發現事業單位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動局將依法開罰,保障工讀生勞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