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一月九日臺北報導】為確保續聘的泰國勞工返鄉度假後能順利回臺,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勞工處會協助開立返鄉休假證明書,確認該名泰勞的聘僱狀態,作為合法聘僱的依據。不過勞工處近期發現,有部份泰勞未持該份證明,向各省勞工單位申請核發通關證書(JO NHGO.12),導致手續不完備,恐因此卡關機…<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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