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4年5月15日臺北報導】台灣113年4月3日發生強震,勞動部為協助受災民眾災後復原,減輕聘有移工之受災雇主經濟負擔,針對因為0403震災或餘震受損,經政府相關單位(含村里長)認定及出具受災戶證明, 11204期與11301期這期間,雇主所遲繳之就業安定費免加徵滯納金。 勞動部…<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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