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穩定勞資關係 鼓勵工會與雇主簽團協 有利潤分享條款 勞動部給25萬元獎勵金 FWA 編輯部 6 個月 ago share【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月八日臺北報導】為穩定勞資關係,勞動部鼓勵工會與事業單位簽訂團體協約,依簽約內容核給不同的獎勵金,自10萬元至25萬元不等,其中單一工會與單一雇主簽署團體協約,其內容有企業與勞工分享經濟果實者,給與最高25萬元獎勵金。 勞動部表示,為鼓勵工會與事業單位簽訂團體協約,已於105年訂…<詳全文> 想了解更多資訊?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