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劉達寬十月十七日臺北報導】立委廖偉翔17日於衛環委員會質詢時指出,即使是身心障礙者聘僱家庭看護工,若非屬中低收入或低收入家庭,仍需要繳交就業安定費2,000元。他指出依照《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精神,國家有責任彌補障礙者遭遇的落差,當國家未能完善協助,身心障礙者必須自行聘僱移工…<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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