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立院三讀性工法強化職場性騷擾防治機制 雇主未盡防治義務處2至100萬元罰鍰 FWA 編輯部 2 年 ago share【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七月卅一日臺北報導】立法院31日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並將名稱改為「性別平等工作法」,適用範圍明確規範工作場所性騷擾事件,為強化職場性騷擾防治相關機制,雇主未盡防治義務或是未於期限內採取必要措施將罰2萬至100萬元,另新增10人以上未達30人之雇主應公開設置處理…<詳全文> 想了解更多資訊?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