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劉達寬2025年5月9日報導】立法院會9日表決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新增教師節、光復節、行憲紀念日及小年夜為放假日,而五一勞動節則改為全國放假。經立院三讀後,由總統府公布立即實施。
現行國定紀念日、節日與放假規範,僅有行政命令層級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歷年屢有立委提案法制化,本會期在野黨在立法院力推該案,經內政委員會審議及協商程序,9日送入院會表決。
增行憲紀念日、小年夜放假
立法院會在國民黨、民眾黨人數優勢下,三讀通過兩黨整合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再修正動議。新增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10月25日臺灣光復節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小年夜等4個放假日,並將五一勞動節由目前只有勞工放假改為全國放假日。
現有的元旦、和平紀念日、農曆春節4天、兒童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日也都列入新法並列為放假日,加總共計16天。
另外針對現行每年有一天放假日的原住民歲時祭儀,考量到返鄉參與歲時祭儀的通勤狀況,三讀條文也將原住民歲時祭儀調整為三天,日期則仍維持既有模式,由原民會參酌各族習俗和意見公告。
針對補假、彈性放假和補班,先前在審議過程中行政機關曾表示各行業服務運行方式不同,硬性入法恐失彈性(如服務業等輪班產業難以固定日期補假),因此除了規定放假日逢例假日應補假,彈性放假和補班則授權行政機關處理。
三讀條文中也明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自公布日施行,因此若由總統府公告後,今年下半年將增加教師節、光復節和行憲紀念日3天國定假日。
五一勞動節改為全國統一放假
院會也通過立法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院人事總處自本法施行後,於政府機關行事曆中註明各項法定紀念日與節日讓公務運作和民眾生活有所依循。
並要求國防部、勞動部、原民會等相關權責機關,熟悉並尊重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法規,並納入請休假作業流程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