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2 年11 月29日臺北報導】為提升外籍漁工納保率,勞保局每月會與勞動力發展署勾稽外籍漁工資料,發函通知漁船主應為外籍漁工投保勞保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對於未幫漁工投保的漁業主都將先宣導、輔導,目前外籍漁工納保率已達94%。

根據統計,截至111年10月底,移工在台總數71萬7,101人,產業移工50萬731人,其中船員1萬1,062人,分別是印尼有8,280人、菲律賓1,346人、越南1,415人及泰國21人。

勞保局納保組長黃錦儀說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自111年5月1日施行,外籍漁工為該法及「勞工保險條例」規範之強制投保對象,漁船船主應於外籍漁工到職當日為其申報參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以保障外籍漁工從事海上作業安全,並避免受罰。

黃錦儀表示,109年外籍漁工納保率不到6成,為輔導外籍漁工雇主為其投保,勞保局採取多項精進措施,勞保局每月會與勞動力發展署勾稽外籍漁工資料,主動將投保資料套入表格中寄發給雇主,只要雇主簽名寄回即可加保,各地辦事處針對聘僱外籍漁工人數較多、聘僱期限較長的漁船主加強輔導,引進較多船員的仲介業者加強宣傳,目前外籍漁工納保率已提升至94%。

勞保局說,未為其所屬勞工辦理投勞保,按自僱用之日起,至參加保險之前一日或勞工離職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4倍罰鍰;未投職保者,則處2萬元至1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