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臺北市職安統一裁罰基準 11月起生效 依規模及性質分三類 強化雇主防災責任 FWA 編輯部 2 年 ago share【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月十七日臺北報導】基於近來職業災害頻傳,為有效降低職業災害發生及強化雇主防災之責任,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日前公告修正「臺北市政府處理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雇主或事業單位違反職安法第6條第1項、第26條及第27條規定者,按規模大小及性質分為甲、乙、丙三類,如為上市櫃公司…<詳全文> 想了解更多資訊?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