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舊制勞退準備金 應於年底前估算金額 3月底前補足差額 違反最高可罰45萬元 FWA 編輯部 4 年 ago share【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1年1月12日臺北報導】為保障適用舊制勞工領取退休金權益,現行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規定,雇主應於每年年底估算次一年度符合退休條件勞工所需退休金,並於次年3月底前補足勞工退休…<詳全文> 想了解更多資訊?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