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八月七日臺北報導】勞動部7日預告藍領審查標準草案,副學士以上畢業僑外生在台從事旅宿服務工作資格,除學歷外並須取得交通部觀光署或教育部認可之80小時訓練或實習證明或切結書,初聘每月薪資不低於3萬元,若雇主願意給予每月薪資不低於3.5萬元,則可以免除訓練資格;旅宿僑外生名額上限不得超過…<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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