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通勤事故傷害算職災 但違規、非必需不算 FWA 編輯部 10 個月 ago share【外勞社記者劉達寬七月五日臺北報導】國人工作型態漸趨多元,通勤發生意外、違規等情況,也可能引發爭議。勞動部勞動法務司提醒,勞工因工作關係,往返於日常居、住處所與勞動場所間,或在2個勞動場所間往返,因為跟工作緊密接連,所以通勤途中遭遇事故發生傷害,都視為職業傷害,可以向勞保局申請職業傷病給付。 勞動部…<詳全文> 想了解更多資訊?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