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5年4月7日臺北報導】外界反映,部分外國人在等待轉換雇主或工作期間,持多次重入國許可之外僑居留證離境後,未通知雇主即再次入境,造成實務運作上的困擾。為避免類似情形重演,勞動部明訂第2類及第3類外國人等待轉換期間辦理離境備查之處理原則,提供雇主與就業服務機構依循。 提供不實資料…<詳全文>

想了解更多資訊?

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

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