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劉達寬八月六日臺北報導】《詐欺犯罪防制條例》經立院三讀,並於7月底由總統頒布正式施行。新法規定電信業者提供電信服務、外國人預付卡服務、高風險國際漫遊,均需介接資料庫核對使用者身分、出入境狀況,避免遭不肖人士利用。 電信業者需核對用戶身分防詐騙 新法特別增訂電信事業為了確保用戶資料真實性,…<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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