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除夕至初三國定假日 雇主依法給薪給假 比照公務機關挪移 須經工會勞資會議同意 FWA 編輯部 6 年 ago share【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0年1月17日臺北報導】農曆春節將至,勞動部表示,農曆除夕以及農曆初一至初三這四天均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假並給薪,如適逢勞工休息日及例假,則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詳全文> 想了解更多資訊?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