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0年1月17日臺北報導】農曆春節將至,勞動部表示,農曆除夕以及農曆初一至初三這四天均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假並給薪,如適逢勞工休息日及例假,則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詳全文>

想了解更多資訊?

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

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