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0年9月28日臺北報導】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提醒,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3條但書以及第20條(如員工不適任等理由)資遣員工,應依規定辦理通報,否則將面臨最高15萬元罰鍰。勞…<詳全文>

想了解更多資訊?

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

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