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勞動部說明,仲介公司僅是接受雇主委任提供代辦服務;因此所有申辦或勞動部及其他機關核發的文件皆是屬於雇主所有,而非仲介公司所有。

所以一旦仲介公司違反雇主之意思,留置許可文件或其他相關文件,已經違法,依法要處6至30萬元罰鍰。

勞動部指出,雇主可先以郵局存證信函通知仲介公司限期歸還文件,如仲介公司逾期不歸還,可檢附委任契約書及存證信函影本,向當地縣市政府或勞動部反應提供協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