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劉達寬二月十四日臺北報導】為鼓勵都更案提供社宅,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預告修正「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部分條文,明定社宅獎勵項目及獎勵計算方式,規範都市更新事業由政府主導辦理者,應優先申請一定比率社宅容積獎勵。 草案新增都更事業計畫範圍內提供社宅,其建築物及其土地產權無償登記為公用者,除不…<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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