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1/18起 父母可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FWA 編輯部 3 年 ago share【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一月十八日臺北報導】行政院核定《就業保險法》第19條之1及第19條之2修正條文,自111年1月18日起施行。即日起,擴大失業給付及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之眷屬加給規定,及父母可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長陳美女表示,「無工作收入之父母」即日起納為失業給付及職業訓練生活津…<詳全文> 想了解更多資訊?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