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10-29人企業設性騷申訴管道增8萬家適用 提高罰則 雇主為性騷行為人最高罰100萬元 FWA 編輯部 2 年 ago share【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七月十三日臺北報導】行政院院會13日拍板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的「性平三法」修法,並將送立法院審議。在刑事部分,利用權勢性騷者加重其刑1/2,最重達3年;民事賠償最高可達法院判定求償金額的5倍;行政罰則增訂雇主為性騷行為人時,最高可罰100萬,…<詳全文> 想了解更多資訊?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