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一月十七日臺北報導】考量家事類外國人接受入國講習係配合政府政策,為兼顧雇主權益,勞動部修正就業安定費數額表,明定家事類外國人接受入國講習者,雇主自其入國第4日起繳納就業安定費。 勞動部112年1月16日公告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應…<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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