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二月二十日臺北報導】桃園市申請無違反法令證明,針對100人以上事業單位,需提供哺集乳室照片 2 張,若無自行設置托兒設施,則需有與托育機構特約收托且在有效期限內的契約書或托育津貼發放辦法。自113年起,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將擴大獎勵事業單位辦理托兒措施的適用對象,由原本的250人以下…<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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