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6年3月6日報導】性騷擾防治法修正新制上路至今將屆滿2年,114年性騷擾申訴案件共3,656件,近6成發生在公共場所。為強化場所主人落實公共場所性騷擾防治,衛福部舉辦績優場所主人表揚計畫,114年經各地方政府推薦獲選績優場所主人共有26家。
衛福部6日舉辦記者會說明,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於112年8月16日修正、113年3月8日全面施行,不僅延長申訴時效、簡化流程、增加權勢性騷擾類型與加重處罰、明確場所主人責任,更完備被害人保護服務,營造性騷擾零容忍的社會環境。
根據衛福部最新數據,114年性騷擾申訴案件計3,656件,較修法新制上路前的112年2,525件增加約45%;114年調查成立案件數2,396件,較112年1,846件增加約30%。進一步分析性騷擾行為樣態,肢體騷擾仍為大宗,但比例從44%降為37%,言語騷擾則從14%增加至22%,顯見民眾對於性騷擾防治意識及求助意願確實有提升。
114年性騷擾申訴案件被害人仍以女性占92%為大宗,且6成被害人低於30歲,其中18至30歲者占45%最高,而57%發生在公共場所(含大眾運輸工具)。
衛福部表示,為強化場所主人落實公共場所性騷擾防治,特別舉辦績優場所主人表揚計畫,114年經各地方政府推薦獲選績優場所主人計26家,包括「台灣優衣庫有限公司」與「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2家指標公司。
另外,114年一般性騷擾裁罰案件計1,527件,較112年635件增加逾2倍;針對公共場所發生性騷擾事件之場所查核率更高達99.45%。此外,修法新增權勢性騷擾類型並加重處罰,114年權勢性騷擾案件計裁罰22件,以遏止權力濫用。
在被害人服務部分,114年地方政府共提供1,389人、計1萬574人次保護扶助服務,針對有服務需求之被害人,提供服務率達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