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二月十三日臺北報導】2月28日和平紀念日將至,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表示,該日為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應放假之日,雇主應使勞工休假且工資照付,或經勞工同意調整另行休假日期。如徵得勞工同意於國定假日出勤者,應加發一日工資。 勞動局進一步說明,部分工時時薪制勞工若約定2月28日出勤者,時薪須加倍…<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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