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6/17起 實際經營漁業者可聘僱外籍移工 FWA 編輯部 5 年 ago share【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0年6月15日臺北報導】考量現行漁船之船舶所有人與漁業執照之漁業人依法可為不同一人,經多方意見反映,勞動部評估海洋漁撈產業經營型態,漁船租賃已為法所規範,因此修法把漁船所有人修…<詳全文> 想了解更多資訊?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