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劉達寬十一月八日臺北報導】環境部原擬於明年7月起,全面改由地方政府辦理旅館、觀光旅館相關環評案件,但因目前外界仍有諸多疑慮,經綜合考量,環境部暫不修正旅館開發行為環評主管機關的環評審查、監督分工權責。 環境部表示將持續觀察委辦地方執行情形至明年底,並納入近期辦理之環評總體檢,作為後續修法…<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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