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外籍人士有在臺所得 依規繳納綜所稅 年度居留滿183天 5月應辦理結算申報 FWA 編輯部 1 天 ago share【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5年4月21日報導】5月報稅季將至,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在臺的外籍人士,即使在國內沒有戶籍,但若在1年內居留滿183天,即符合「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身份,依規定應在隔年的5月,針對我國來源所得及境外雇主就其於臺灣提供服務所給予的報酬申報綜合所得稅,呼籲外僑納稅義務人多加…<詳全文> 想了解更多資訊?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