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2 年 5 月 31 日臺北報導】為減少人員跨境流動衍生之風險,對於12年或14年在台工作年限屆滿者的產業或社福移工,勞動部31日發函指出,自111年6月30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聘僱許可屆滿之移工,雇主可向勞動部申請延長聘僱許可1年;另對於先前在台工作年限已屆滿但未辦…<詳全文>

想了解更多資訊?

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

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