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劉達寬2025年4月28日報導】近日立院審議社維法,聚焦噪音管制等議題,立委牛煦庭關切環境部對於大樓噪音和噪音車輛問題的態度;彭啟明表示會再考量如何完善機制,針對噪音車納管,偵測開罰設備目前最為有效,是否加嚴法規他認為需要考慮實際執行和社會溝通,會考慮是否針對都市噪音問題提出修法對案。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4月28日邀請環境部部長彭啟明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內政委員會召委牛煦庭質詢時表示,近期內政委員正在審議社維法修法草案,其中也涉及公寓大廈噪音問題,他指出警政單位表示大樓噪音案件除了對警察來講是負擔,以社會秩序維護法也很難成案。

他指出針對相關案件,大部分由警察依社維法處理,但警察並沒有儀器,也無法界定標準,有些還要涉及管委會,但管委會缺乏公權力,這些原因也是社維法難以處理大樓噪音的困難之處。內政委員會討論時,也有很多意見認為環境部應該多一點角色,相關問題丟到社維法,罰則不夠重、也難以執行,實務上形成法律漏洞。

牛煦庭也指出,即使目前有警察和環保稽查的機制,但從接獲選民陳情的數量來看仍未受到嚇阻,建議修法將漏洞補上,或提供地方在工具、人力等後勤支援,也可徵詢警政署意見,思考如何完善相關機制。

噪音車管制加嚴扣牌? 彭啟明:要考量實務執行和社會溝通

另外針對噪音車納管,牛煦庭表示他已提出修關修法提案,除了提高罰鍰,還要扣牌;他也表示調高罰則能夠讓稽查人員和警察有法律上的裁量空間,詢問環境部的意見。也希望環境部針對都會區的這些噪音問題,能有一個說法,也希望衛環委員會能盡速排審噪音管制法。

彭啟明表示,大樓噪音需要監測,而目前通報後也有地方環保稽核人力監測和警察處理的機制,但確實也面臨地方環保局稽查人力不足的問題,會再考量如何把機制完善。針對噪音車納管,目前最有效的是噪音偵測開罰設備,也很有效,正在爭取相關經費增加。

針對法規加嚴,他表示也要考慮實務上是否做得到,車主方面也會抱怨針對噪音標準的設備是否完善,需要考慮開罰執行和社會溝通,但站在他的立場讓臺灣更安寧確實是環境部的目標,會思考是否排對案,跟大樓、工地噪音問題一併考量。

針對噪音車管制法規加嚴,彭啟明表示會思考是否排對案,跟大樓、工地噪音問題一併考量。圖/國會議事轉播
針對噪音車管制法規加嚴,彭啟明表示會思考是否排對案,跟大樓、工地噪音問題一併考量。圖/國會議事轉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