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0年9月26日臺北報導】臺中市政府宣布,旅宿業除非經核定為居家檢疫替代所,否則將不得收住居家隔離者,否則將公布業者名稱及地址,並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最高可處新臺幣15000元罰…<詳全文>

想了解更多資訊?

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

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