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2 年11 月24日臺北報導】依工會法規定,需有 30名勞工連署才能成立企業工會,工鬥24日赴勞動部陳情指出,中小型企業的工會籌組不易,也更應參考各國規定,要求將門檻下降為10人,才能讓更多勞工有機會團結捍衛自己的權利。

工鬥指出,台灣有98%的企業雇用員工數不到30人,根本無法籌組工會,要求推動工會法修法將30人組織門檻下降至10人;總統蔡英文2016年曾經向工鬥團體承諾「降低工會組織門檻」,但是至今未完成,擔心會跳票,另申請裁決必須在90天內申請,否則不受理,要比照日本制度,將工會法39條的申請除斥期改為一年內皆可申請。

目前在立法院已有立委提出工會法修正草案,包括直接下修門檻,也有依事業單位人數多寡,訂不同門檻等,勞動部說明,目前工會籌組前、籌組中,勞動部都提供相關的獎金補助,至於工會門檻下修仍持續聆聽社會各界意見。

至於申請裁決除斥期間調整之建議,勞動部指出,因涉及申請裁決勞工是否因事證與事實過於久遠而發生蒐集與調查困難,且申請人提出裁決申請後,民事法院應停止民事訴訟程序,對於勞工是否有造成不利影響等考量,將持續進行溝通對話聚焦,促進各方建立共識,作為未來工會法制整體通盤檢討評估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