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2 年11 月28日臺北報導】配合外國人附加案比率新增20%級距以及增加工廠登記欄位等,勞動部即日起修正雇聘辦法與轉換準則部份書表共64份。

勞動部111年11月26日公告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相關申請書表,與「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部分相關申請書表,並自即日生效。

勞動部說明,雇聘辦法書表修正35份與轉換準則書表修正29份,其中為配合雇聘辦法第43條及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39條修正,中階技術外國人資格從12年下修為11年6個月以上;雇主申請初次招募及所聘雇外國人總人數之比率新增20%級距,因此調整相關申請書表文字及欄位。

還有為强化雇主不實申請聘僱移工之預防機制,增列相關申請書表之教示文字。另因應現行實務需要,修正相關申請書表部分欄位、文字,並新增10份雇主直接聘僱中階外國人申請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