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1年12 月2日臺北報導】國家人權委員會日前舉辦外籍漁工人權專案報告發表會,該專案以監察院6件外籍漁工調查報告為基礎,針對外籍漁工人權問題,在制度上的缺失提出建議,並納入34個跨國NGO團體對「終結遠洋漁業強迫勞動」的訴求,盼透過政府及相關團體對談,持續逐步與國際標準接軌,保障外籍漁工人權。

人權會主委陳菊表示,這段時間以來,已針對外籍漁工人權專案舉辦多場履勘與座談,同時也針對勞動條件、權宜船及仲介管理、強迫勞動等議題,邀集有關行政機關、NGO進行座談交流。上述6件外籍漁工調查案件,經過監察院糾正後,已移至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專案進行溝通與協作,行政院也在持續改善中。

監察委員王幼玲建議,行政院應檢視國際勞工組織(ILO)C188《漁業工作公約》,拉近現行制度與勞動基準法及C188公約的規範落差,特別是在加強社會保險保障、職業災害保護及基本安全訓練等層面,逐步提升外籍漁工勞動條件,有效促進平等權的實現。

監委王美玉則呼籲,透過強化國際合作,就權宜船上的勞動人權,建立檢查法制,並加強管理及評鑑制度,有效監督仲介機構,逐步推動漁工薪水直匯機制,以避免外籍漁工遭雙重剝削,改變台灣遭批評侵害漁工人權的國際形象。

監委紀惠容則表示,漁工人權涉及主管海陸事務多個權責機關,有必要建立跨機關聯合查緝平台,明確分工,並釐清勞資爭議與勞動剝削的界線;事故發生時,第一線人員必須能迅速辨識是否為強迫勞動案件,以利即時進行司法偵查及安置保護。

發表會上也進行一場象徵為海上外籍漁工點上暖燈的「照亮海上人權路」儀式,由主委陳菊、政務委員羅秉成等人,在一座漁船造型的船側,放上代表永續漁業發展、落實C188公約、確保薪資直匯、終結強迫勞動、接軌國際人權永續等5項訴求的黃色暖燈。

當天出席部會包括農業委員會、海洋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勞動部、法務部、內政部移民署等,以及長期關注外籍漁工人權議題的美國在台協會、印尼經貿代表處、泰國經貿辦事處、歐洲經貿辦事處及NGO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