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設一年過渡期 符合舊制資格比照重症辦理 FWA 編輯部 4 天 ago share【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5年8月22日報導】勞動部表示,為保障在新法上路前已具備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資格,或已送件申請的民眾權益,與衛生福利部協調,在新制施行首年(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詳全文> 想了解更多資訊?加入會員-暢讀所有內容訂閱